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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吉林零新增!吉林此前2例“非密接”病例,已查到传染源!

辽沈晚报 2020-11-03


导读

辽宁零新增,吉林零新增!

吉林昨天通报中出现的2例“没有与任何确诊患者接触”的病例,已经查明传染源!

目前,舒兰已公布高风险重点小区,不允许进出,加强管控!



辽宁零新增!


辽宁省卫健委最新通报:

5月20日0时至24时,辽宁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,无新增治愈出院病例。

全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1例,全部治愈出院。
全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28例,治愈出院123例,死亡2例,在院治疗3例。
全省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69例,解除隔离出院44例,转为确诊病例25例(其中治愈出院24例,在定点医院治疗1例)。
截至5月20日24时,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49例,治愈出院144例,死亡2例,在院治疗3例。累计追踪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4022人(含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),已解除医学观察3629人,尚有39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。
此外需要注意的是:
吉林昨天通报的5例新增确诊患者行动轨迹,其中病例3、病例4曾经于5月9日7时30分从舒兰市坐K7426次列车(+1车厢011号、018号)到达吉林市火车站。这趟列车的终点为沈阳,如果与患者曾有密切接触,请及时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。


吉林查明“非密接病例”说谎


据吉林省卫健委最新通报:

5月20日0-24时,吉林全省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,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。

截至5月20日24时,全省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133例,累计治愈出院106例,在院隔离治疗25例(吉林市25例),病亡2例。现有重型病例3例(吉林市)。现有本地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264人,均在指定地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。

在昨天的通报中,有人发现:
吉林省官方5月19日通报的病例3和作为其密切接触者的病例4,与此前的确诊病例不同:不是任何一个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,只是舒兰的普通返吉人员。
最新消息来了!
相关部门称,已查到19日通报的病例4与5月10日通报的确诊病例2有关联,并不存在疫情“断链”的情况。
5月19日官方通报:病例3,男,1952年出生,系舒兰返吉人员。住址为吉林市高新区。通过社区主动筛查核酸检测阳性,5月18日经专家组会诊,诊断为确诊病例。病例4作为其密切接触者同日被确诊。据病例3和病例4自述,4月24日-5月9日到舒兰市二儿子家中居住(位于离舒兰市区4公里处的西沟里附近),此后并无外出。但通过大数据排查,其4月24日达到二儿子家后,4月25-5月9日间一直在舒兰市内活动,和其自述活动轨迹不符。通过调查,通报的病例4与5月10日通报的确诊病例2有关联。目前,正在通过多部门配合,进一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,并核实相关信息,查清感染来源。



舒兰加强小区封闭管控

关于加强风险重点小区

管控工作的通告
按照舒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区分级的管控要求,南城街道舒馨园D区、和谐家园小区、建馨园小区两个管控区域;北城街道供销联社住宅楼;滨河街道滨河小区1-2期、滨河小区3-4期、清华园小区、金榜世家小区、中央公馆小区确定为高风险重点小区,为了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请以上小区居民自觉做好居家隔离和自我防护,禁止出入居住的小区和在小区内走动、聚集。同时,禁止所有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以上小区。

 

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
2020年5月20日



舒兰市关于进一步

加强小区管控有关事宜的通知

一、小区包保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《舒兰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实行最严格管控措施的通告》规定,全面做好普通封闭小区所有出入人员的测温、登记、扫码、宣传等工作,尤其要做好高风险重点小区出入人员的管控工作。

  二、普通封闭小区每户家庭可每2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必需的生活物资,外出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,对超过2个小时的,取消下一次出入小区资格。高风险重点小区家庭可采取预约定购、商超配送的方式采购必需的生活物资,安排1名家庭成员到小区出入口有序领取,或者由志愿者送货到单元入口后通知居民领取,领取时要避免人员聚集。

  三、小区包保单位工作人员要在《居民通行证》上标注出入时间,并严格管控居民出入时间和次数。

  四、小区包保单位工作人员要了解和掌握包保小区的基本情况,重点是居家隔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有关情况。

  五、包保单位要做好包保小区内有关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(广播或标语等),劝导群众少出门、不聚集、戴口罩、勤洗手,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。

  六、小区包保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,对登记使用的用品及时进行消杀。


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0年5月20日


关于进一步规范发热人员管理的通告
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发热病人规范管理,坚决切断传染源、阻断传播途径,控制疫情扩散和蔓延,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、总体战、阻击战,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   
  一、广大城乡居民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,一旦出现发热(≥37.3℃)、咳嗽等症状,必须第一时间向村(居)委会报告。村(居)委会对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后上报转运。    二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预检分诊管理,所有进入本单位的人员都要开展测温登记扫码等工作。对体温异常的,要就地临时隔离,并及时上报转运。  三、对临时检疫点、企事业单位等部位主动筛查出的发热患者,要立即上报转运。  四、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梳理反馈的重点管控人员,由属地党委、政府和医疗机构落实专班跟踪随访,如出现发热等相关症状,立即转送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复诊。     五、对所有上报的发热人员实行全程闭环管理,由急救车辆“点对点”转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确保无遗漏、无死角。  特此公告。
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5月19日

来源:辽沈晚报(lswbwx)综合辽宁省卫健委、吉林省卫健委、长春晚报、舒兰发布编辑:金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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